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1.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着力选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2.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利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确定基本原则及复试录取方案等,指导并协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实施本单位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类别)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学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25分。
(二)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
3.研招办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布计划余额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可申请调剂。
4.学校不接收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5.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关于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同等学力考生
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安排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四、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北京农学院2026年报考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提前准备好《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
2.验证学籍(学历)。考生须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籍(学历)信息并提交截图。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学历学籍审核注意事项见附件)。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北京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见附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应届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或盖章复印件,并准备好近期证件照(1寸、2寸各2张,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考生编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使用。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自觉遵守招生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学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可采用现场或线上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等模块,具体以各学院复试细则为准。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每门不超过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可与面试结合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满分50分。
3.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基础知识掌握、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素质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外语听说能力可与专业面试结合。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可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六、复试时间
各学院发布复试细则后,开始组织复试,具体时间与地点需在复试细则中明确。
七、录取
(一)各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综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综评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考核各成绩之和)按权重相加,得出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最后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评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有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规范执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
八、监督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与分专业招生指标、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在北京农学院研招网(网址:http://yz.bua.edu.cn)、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示。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研招办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四)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7220、8071884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受理申诉电话:010-80765056;监督、受理申诉邮箱:buayzb@163.com;受理举报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
九、其他事项
(一)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四)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26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