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始建于1956年,1983年成为国家第二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8年入选北京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秉承“都市型现代农林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构建了以农科为核心,农、工、管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体系。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北京市属高校“2011计划”,先后被授予北京市花园式单位、北京市文明校园、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
学校现已形成以农为特色,农、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学校共有园艺学、林学、作物学、兽医学、畜牧学、植物保护、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等11个一级学科,其中园艺学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学校主持或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900余项,学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项,中国青年科技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100余项。学校建有26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国家级、4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5个北京市级、338个校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和2个北京市级校内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735人(含博士生导师24人)。学校聘请两院院士等特聘教授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13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科技北京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80人次,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20余个。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在国际化与社会化的道路上持续迈进,已与英、美、法、日、澳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59所知名院校和机构建立了广泛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深厚人文素养、较好外语水平的国际化农林人才营造卓越的育人环境。
建校69年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深深扎根于基层,成为了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农业行业蓬勃发展的中坚力量。自2007年以来,学校培养了近七千名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就业率连续19年保持在97%以上。北京农学院已成为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技术服务中心。
北京农学院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就2026年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6年学校面向校外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四)勤奋学习,身心健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所在学院 |
083600 |
生物工程 |
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 |
090400 |
植物保护 |
090100 |
作物学 |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
090200 |
园艺学 |
090500 |
畜牧学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医学院 |
090600 |
兽医学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090700 |
林学 |
园林学院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40500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报考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本科培养单位证明其具有免(初)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函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3)本人详细简历(内容见附件);(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证书(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复试时提供原件)。
(二)报名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三)复试
招生学院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时验证申请者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辅助材料证件原件。复试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北京农学院各招生学院接收推免生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7日公示且无异议后完成拟录取工作,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接收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被学校录取的推荐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奖助体系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支持。同时,对录取入学的推免生,学校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奖励,详细信息可咨询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10-80797220、80718843。
六、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请直接寄送到相关的招生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招生)学院,邮编:102206。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
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 |
申老师 |
010-80727616 |
shenxh2007@126.com |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
贾老师 |
010-80799125 |
540331151@qq.com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 |
吴老师 |
010-80791788 |
bndkxy03@qq.com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0795715 |
em.bua@qq.com |
园林学院 |
戴老师 |
010-80793769 |
lhm1970909@sina.com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10-69735016 |
spyjs@bua.edu.cn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10-80797228 |
wangbin41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