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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时间:2013-04-03点击数:

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要求,制定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

(一)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2013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简称“复试录取细则”)

(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录取细则”确定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三)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学院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由校研招办网上公布本专业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

(四)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硕士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表”和拟录取意见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1、学术型:[工学,总分295分,单科成绩均高于40分(满分100分)或60分(满分150分)] 2、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总分340分,单科成绩均高于33分(满分100分)或50分(满分150分)]

(二)接受校外调剂情况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目前不接受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硕士研究生调剂,农产品加工及贮藏专业接受极少调剂,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    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 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及日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 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

7.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进行,否则无效。

(三)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 资格审查及体检、心理测试

1、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需48日上午8:00—12:002号办公楼4031房间进行复试报到,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见附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之后请领取体检表并交费。

2、体检、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体检由校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 48日上午8:00—1000,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体检费每人50元(以学校公布为准);当日下午进行心理测试,地点以学校公布为准。

注意:体检需空腹查肝功能。

(二)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如有变更,请以最新公布为准):

复试满分为250分,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按照“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复试科目要求,农产品加工及贮藏专业考生要参加《食品工艺学》专业课闭卷考试,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考生参加《食品科学概论》,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学》。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单独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

3、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和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

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1考生复试时应向报考方向所在系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相关材料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不包括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满分50分。

   学术型与专业型同时进行复试

专业课笔试:49日上午8:30—10:30;地点:教B403

英语口试:49日下午100开始;地点:食品楼电工室

专业面试49日下午100开始;地点:食品楼315

实验技能操作:49日下午100开始 ;地点:食品楼实验室

同等学力加试:4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地点:2号办公楼4026

以上时间和地点若出现新的变化,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综评成绩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0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六、录取

按照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分配。

在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规模的专业,原则上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生。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录取阶段,由校研招办向市研招办上报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根据市研招办审批结果,待校研招办在市研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少量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三)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电话:010-80799079/6367;监督电话:010-8079902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六)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农学院2013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三者为准。

                       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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