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硕士复试工作细则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公平公正,诚信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选拔出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考生。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突破120%的比例。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确定复试名单
一志愿考生复试应具备的条件:单科分数符合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农业推广硕士分数线),总分330分以上的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
2013年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硕士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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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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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311200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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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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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31120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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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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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31120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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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雅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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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311200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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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紫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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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31120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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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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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复试工作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佟占军
成员:金瑞锋、胡勇、王春光、韩芳、董景山
秘书:马淑芹
2、职责:负责确定本专业的拟参加复试名单、分数线、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工作程序,复试的文字记录,填写“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表”,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 复试方案
1、 报名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由本专科毕业或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外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近期1寸和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背面填写好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复试,应届考生还需携带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文法学院负责证书的审核工作,无证书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2、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面试、英语考核和心理测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20分。
(1) 专业课面试
考试科目:农业法和农村社会工作任选一门。
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术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研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参考书目:《农业政策与法规》,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月版),张文芳、卞新民著;《农村社会工作》,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版),钟涨宝主编。复试大纲见北京农学院研招网。
(2)英语考核
英语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理解、专业文献理解及交流、听说能力,时间不少于4分钟,与面试结合进行,满分50分。
(3)心理测试:
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确保考生心理健康。此评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指标。
五、 复试要求
1、掌握复试大纲要求的内容,表现良好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严谨,语言表达流畅,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能力。
2、英语能够理解一般专业内容,回答切题,表达流利。
3、考生要思想积极向上,心理健康。
六、 复试时间安排
1. 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8日,8:00-11:00。
地点:办公楼3号楼2019。
2. 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13:30-17:00。
面试地点:办公楼3号楼2017。
3. 英语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与专业面试合并在一起进行。
4. 心理测试:
考核时间:随学校统一进行,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七、 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4月8号上午8:00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在文法学院办公室(办公楼3号楼2019)领取体检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分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检查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1]2号),除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03]3号)中其它内容执行。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体检费为50元。
八、 综评成绩
1、复试总成绩为12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
公式: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120*100)*50%+(初试总成绩/500*100)*50%
九、 录取及录取标准
参加我校复试并确定接受录取的考生,按照综评成绩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文法学院
201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