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作物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学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制定作物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我校2013年作物领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6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8分,其他科目不低于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作物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2、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负责确定本方向拟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工作程序,复试的文字记录,填写“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50分)、实践(实验)能力(3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
四、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需空腹查血常规。体检费为50元。
六、复试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00-12:00。
地点:教学楼B座103。
2、体检(需空腹)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地点:北京农学院校医院。
3、心理测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13:00-14:00。
地点:待定。
4、综合面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 14:00-16:30。
面试地点:实验楼A座123房间。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实验楼A座127房间。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30-12:30,下午14:00-17:00。
地点:植科学院教工之家会议室(2号办公楼202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作物栽培学》和《普通遗传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10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500) *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八、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e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北京农学院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3年4月5日
2013年园艺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学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制定园艺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我校2013年园艺领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88分,英语成绩不低于41分,其他科目不低于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园艺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2、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负责确定本方向拟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工作程序,复试的文字记录,填写“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50分)、实践(实验)能力(3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
四、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需空腹查血常规。体检费为50元。
六、复试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00-12:00。
地点:教学楼B座103。
2、体检(需空腹)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地点:北京农学院校医院。
3、心理测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13:00-14:00。
地点:待定。
4、综合面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 14:00-16:30。
面试地点:按照报考导师所在学科与学术型研究生同组复试。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按照报考导师所在学科与学术型研究生同组复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30-12:30,下午14:00-17:00。
地点:植科学院教工之家会议室(2号办公楼202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园艺学通论》和《园艺植物栽培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10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500) *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八、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北京农学院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3年4月5日
2013年植物保护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学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制定植物保护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我校2013年植物保护领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6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其他科目不低于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植物保护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2、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负责确定本方向拟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工作程序,复试的文字记录,填写“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三)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50分)、实践(实验)能力(3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
四、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需空腹查血常规。体检费为50元。
六、复试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00-12:00。
地点:教学楼B座103。
2、体检(需空腹)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地点:北京农学院校医院。
3、心理测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13:00-14:00。
地点:待定。
4、综合面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 14:00-16:30。
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研究生楼B-21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30-12:30,下午14:00-17:00。
地点:植科学院教工之家会议室(2号办公楼202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农业昆虫学》和《农业普通病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10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500) *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八、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北京农学院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3年4月5日
2013年种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学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制定种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接收调剂考生
种业领域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当年在北京地区进入复试的国家分数线。
3、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及日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4、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无统考数学的专业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排名,有统考数学科目的专业可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或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进行排名);其次考虑英语分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试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6、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7、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种业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2、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负责确定本方向拟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工作程序,复试的文字记录,填写“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50分)、实践(实验)能力(3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
四、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需空腹查血常规。体检费为50元。
六、复试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00-12:00。
地点:教学楼B座103。
2、体检(需空腹)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地点:北京农学院校医院。
3、心理测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13:00-14:00。
地点:待定。
4、综合面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 14:00-16:30。
面试地点:实验楼A座123房间。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实验楼A座127房间。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30-12:30,下午14:00-17:00。
地点:植科学院教工之家会议室(2号办公楼2024)。
六、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10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500) *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七、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北京农学院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3年4月5日
2013年农业资源利用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学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制定农业资源利用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我校2013年农业资源利用领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1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1分,其他科目不低于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2、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负责确定本方向拟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工作程序,复试的文字记录,填写“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50分)、实践(实验)能力(3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
四、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需空腹查血常规。体检费为50元。
六、复试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00-12:00。
地点:教学楼B座103。
2、体检(需空腹)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地点:北京农学院校医院。
3、心理测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13:00-14:00。
地点:待定。
4、综合面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 14:00-16:30。
面试地点:实验楼A座519房间。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地点:植物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1。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30-12:30,下午14:00-17:00。
地点:植科学院教工之家会议室(2号办公楼202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土壤学》和《环境检测与质量评价》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10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500) *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八、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北京农学院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