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风景园林学硕士点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要求,制定2013年风景园林学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
(一)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风景园林学)复试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2013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复试录取细则。
(二)园林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细则,尊重专业复试小组意见,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三)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学院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由校研招办网上公布本专业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
(四)由园林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硕士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表”和拟录取意见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成员由学院领导组成
小组职责:负责制订园林学院导师招生研究生名额分配原则,制定复试录取细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拟录取名单,以及协调与复试招生工作相关的其它问题。
2.成立“风景园林学”专业复试小组
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和本学科导师骨干组成
专业复试小组职责:根据复试录取细则,负责遴选本专业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拟复试名单。组织本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招生工作中的专业课笔试(主要是命题评卷工作)、综合面试、实验操作等工作,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符合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分数线)
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均直接进入复试。
(二)接受校外调剂情况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优先接收原本科专业为风景园林学、城市规划、景观设计等专业的学生。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及日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按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条件下按照初始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 资格审查及体检、心理测试
1、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需4月8日上午8:00—12:00到2号办公楼4015房间进行复试报到,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之后请领取体检表并交费。
2、体检、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体检由校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 4月8日上午8:00—10:00,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体检费每人50元(以学校公布为准);当日下午进行心理测试,地点以学院公布为准。
注意:体检需空腹查肝功能。
(二)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如有变更,请以最新公布为准):
复试满分250分,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实验操作三部分。
1、 专业课笔试:
加试《园林植物造景》,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总分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专业知识考查”、“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等部分。总分120分。
(1)专业面试
由专业复试小组统一考查,小组中每位导师现场无记名打分,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主要对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能力进行考查。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面试过程中再次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论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能力: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满分50分。
3、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本专业进行手绘(快速设计)操作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30分。
六、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13年4月8-10日[包括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评)等环节]。
七、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一)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初试成绩/500)*50 +(复试总成绩/250)*50。
(二) 初试业务课成绩是指不含政治、英语的其它两门课成绩,总和为300分。
(三)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的考核成绩(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之和,总分为2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录取成绩合格并通过体检的考生可录取为我校风景园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有:非定向生等(详见“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硕士点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要求,制定2013年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
(一)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复试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2013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复试录取细则。
(二)园林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细则,尊重专业复试小组意见,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三)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学院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由校研招办网上公布本专业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
(四)由园林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硕士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表”和拟录取意见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成员由学院领导组成
小组职责:负责制订园林学院院导师招生研究生名额分配原则,制定复试录取细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拟录取名单,以及协调与复试招生工作相关的其它问题。
2.成立“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复试小组
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和本学科导师骨干组成
专业复试小组职责:根据复试录取细则,负责遴选本专业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学院领导小组提出拟复试名单。组织本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招生工作中的专业课笔试(主要是命题评卷工作)、综合面试、实验操作等工作,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符合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农学分数线)
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均直接进入复试。
(二)接受校外调剂情况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及日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按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始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 资格审查及体检、心理测试
1、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需4月8日上午8:00—12:00到2号办公楼4015房间进行复试报到,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之后请领取体检表并交费。
2、体检、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体检由校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 4月8日上午8:00—10:00,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体检费每人50元(以学校公布为准);当日下午进行心理测试,地点以学校公布为准。
注意:体检需空腹查肝功能。
(二)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如有变更,请以最新公布为准):
复试满分250分,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实验操作三部分。
2、 专业课笔试:
加试《植物生理学》,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总分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专业面试”、“英语听力
口语测试”四个部分。总分120分。
(1)专业面试
由专业复试小组统一考查,小组中每位导师现场无记名打分。主要对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能力进行考查。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面试过程中再次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论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能力: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满分50分。
4、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园林植物资源与育种方向、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生态、园林植物应用方向均需进行实验操作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30分。
六、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13年4月8-10日[包括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评)等环节。
七、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一)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初试成绩/500)*50 +(复试总成绩/250)*50。
(二) 初试业务课成绩是指不含政治、英语的其它两门课成绩,总和为300分。
(三)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的考核成绩(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之和,总分为250分。复试m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录取成绩合格并通过体检的考生可录取为我校风景园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有:非定向生等(详见“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林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要求,制定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林业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招m、培养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
(一)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林业领域)复试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2013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复试录取细则。
(二)园林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细则,尊重专业复试小组意见,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三)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学m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由校研招办网上公布本专业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
(四)由园林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硕士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表”和拟录取意见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成员由学院领导组成
小组职责:负责制订园林学院导师招生研究生名额分配原则,制定复试录取细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拟录取名单,以及协调与复试招生工作相关的其它问题。
2.成立“林业领域”复试小组
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和本学科导师骨干组成
小组职责:根据复试录取细则,负责遴选本专业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拟复试名单。组织本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招生工作中的专业课笔试(主要是命题评卷工作)、综合面试、实验操作等工作,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符合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分数线)
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均直接进入复试。
(二)接受校外调剂情况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及日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按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始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 资格审查及体检、心理测试
1、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需4月8日上午8:00—12:00到2号办公楼4015房间进行复试报到,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之后请领取体检表并交费。
2、体检、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体检由校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 4月8日上午8:00—10:00,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体检费每人50元(以学校公布为准);当日下午进行心理测试,地点以学院公布为准。
注意:体检需空腹查肝功能。
(二)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满分150分,复试内容分为由综合面试和实验操作两部分组成。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专业面试”、“英语听力
口语测试”四个部分。总分120分。
(1)专业面试
主要对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能力进行考查。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小组中每位导师现场无记名打分,当场给出分数和评语,并填写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面试过程中再次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论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能力: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与“专业面试”中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满分50分。
2、 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30分。
五、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13年4月8-10日[包括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评)等环节]。
六、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一)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初试成绩/500)*50 +(复试总成绩/150)*50。
(二) 初试统考及联考课总成绩是指政治(统考)、英语(统考),以及联考课三门成绩之和,总和为350分。联考课指化学(农)、或数学(农)、或专业课1。
(三)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包括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两部分)之和,总分为1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录取成绩合格并通过体检的考生可录取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林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有:非定向生等(详见“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园林学院
2013年4月